关于校内征集2022年度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优秀研究成果的通知 研究生通〔2022〕18号

作者: 时间:2022-05-06 点击数:

各学位点:

   日前,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下发了《关于征集2022年度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优秀研究成果的通知》详见附件1根据要求现就我校相关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围绕研究生教育研究,从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学位点评估与建设、学科建设、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各个方面深入探索。


二、参评范围

  1.我校教职工个人或集体在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方面的论文、调研报告、教学案例和著作,以及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省直厅级以上单位采纳的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可申报本次评奖。

  2.成果必须由主编(或第一主编)、第一作者申报,每人限申报一项。

  3.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在评奖时限内以同一主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的一项成果整体申报。

  4.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时间为准,在符合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5.申报评奖的研究成果,其主编(或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必须是在我校工作的人员或集体。在评选时限内调入我的人员,且在评选时限内未参加过省内同级别评奖的研究成果可以申报。

  6.下列成果不列入评奖范围:凡已在高于或相当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尚未结项的项目的最终成果;再版著作;由集体撰写编成的论文集;没有取得党委、政府或实际应用部门出具认可、采纳、评价等书面证明的未公开发表的调研咨询报告;文艺作品及其翻译成果;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


三、成果奖励

  最终获奖成果由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颁发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优秀教育成果奖获奖证书,并给予1000/项的奖励。 


四、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请2022529日前将《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优秀教育成果奖申报评审表(2022)年度》(详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处。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22862111

 



研究生处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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