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23年春季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及指导研究生工作量的通知 研究生院通〔2023〕34号

作者: 时间:2023-06-29 点击数:

各学位点及教师:

根据《海洋之神8590cn研究生教学和研究生指导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莞工研〔20194号)文件要求,2023年春季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及指导研究生工作量已核算完毕,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量计算方式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方式

教学工作量=计划学时*课程调节系数*人数调节系数,课程调节系数为1.5,人数调节系数计算原则:1-39人,人数系数为1.0;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人,人数系数增加0.2;人数达80人以上(含),系数为2.0

(二)研究生指导工作量计算方式

学校独立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共计90课时,每学期15课时,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指导工作量不再计算。

学校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从第二学年学生正式进驻我校后开始计算工作量,合计60课时,每学期15课时,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指导工作量不再计算。

学校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从学生正式进驻我校后开始计算工作量,上限180课时,每学期30课时,来校超过半年的但不满一年的按30课时计算,不满半年的不计算工作量。

二、工作程序

(一)请各位秘书在71前登陆系统检查核对教师所属学院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的,及时在系统更改导师信息(研究生的工作量归属任课教师或者导师的工作单位,所属学院一般为导师人事所在单位,双肩挑岗位教师的工作量归属到双肩挑岗位教学聘用所在单位)。

(二)通知相关教师于202376前登陆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index.htm)查看核对,并将核对无误的版本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

研究生秘书查看工作量途径:培养-工作量-工作量合计查询-开始学期(23春季)-截至学期(23春季)。

研究生秘书修改导师所属学院信息途径:学科-导师信息管理-导师信息维护-编辑-所属院系。

教师/导师查看工作量途径:首页-工作量-开始学期(23春季)-截至日期(23春季)。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孙老师,22862395(独立招收)

郭老师,22862860(联合培养)

 

 

研究生院

202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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