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械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预核验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通〔2024〕25号

作者: 时间:2024-04-2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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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和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明确规定:“新增学位授权点获得学位授权满3年后,须接受专项合格评估。专项合格评估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实施。”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3年学位授权点核验工作的通知》、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2019年获批的机械硕士学位授权点将在今年下半年参加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组织的专项核验工作。为确保我校机械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顺利通过此次核验,学校决定即时组织开展机械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24年专项预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聚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建设。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底线思维,以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为重点,坚持学科条件保障与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相统一。以专项预核验为契机,发挥核验的诊断功能,全面检查学校参加核验的学位授权点办学条件和培养制度建设情况,认真查找影响培养质量的突出问题,做好改进工作,凝练我校研究生培养特色;同时也要求今年没有参加核验的学位授权点参照自核验指标进行自查,明确学位授权点今后的建设方向。

二、预核验范围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机械。

三、预核验组织

(一)成立海洋之神8590cn硕士学位点预核验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校内各有关职能部门担任成员单位。各单位部门密切配合,为参加核验的学位授权点提供核验中所需的数据、材料等支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执行院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具体负责预核验工作的政策解答、标准制定、方案落实、组织实施、结果运用、优化调整等。

(二)成立学院级的学位点预核验工作小组

由机械工程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员,成员要包括本学院研究生思政教育、就业等工作人员。工作小组统筹负责本单位学位授权点预核验数据统计、材料撰写、专家沟通等工作。

机械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负责预核验过程中各阶段上报材料的审核及把关。

四、预核验内容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3年学位授权点核验工作的通知》、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方案》,主要检查学位点研究生培养体系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完备性,以及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管理执行情况。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立足学科专业特点,从目标定位、研究方向、师资队伍、学科方向、人才培养数量质量和特色、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术交流、条件建设和制度保障等方面,真实、准确考察学位授权点的目标达成度。

五、工作程序

本次预核验分为机械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核验和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核验两个阶段。

(一)自核验阶段(2024年5月6日至6月15日)

1.前期准备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

5月10日前,机械学院填写并提交《学位点预核验工作小组名单》和《学位点预核验日程安排》。

2.材料撰写(2024年5月1日至6月15日)

根据《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方案》(附件2)、《海洋之神8590cn2024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预核验工作的工作方案》(附件3)要求,撰写《海洋之神8590cn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核验报告》(附件4)和《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

上述各项预核验材料须经相关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把关。

3.问卷调查(2024年5月10日至5月30日)

研究生院将组织相关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导师和在学研究生等进行相关情况调查,请相关学位授权点积极配合。

4.专家评审(2024年6月17日至6月28日)

(1)聘请专家

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奇数,参加专项核验专家一般应是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一般应包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行业专家一般不少于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一。

《学位授权点预核验拟聘请专家名单》应在材料撰写阶段完成前提交预核验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2)沟通协调

参加预核验的学位授权点应事先与专项核验专家进行充分沟通,向专家说明本单位的办学目标、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核验目的、核验方式、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等,听取专家对预核验工作安排的意见。预核验材料应至少提前一周发送至专家,根据专家意见,补充完善预核验材料。

(3)专家评审

核验专家通过听取总体汇报、与师生和管理人员座谈、查阅有关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对照《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方案》(附件2)、《海洋之神8590cn2024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预核验工作的工作方案》(附件3),对各项要素进行逐项考评,并填写《学位授权点预核验专家考评表》(附件8)。

专家组经过充分讨论,提出诊断式评议意见。专家评议意见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从学位授权点建设的各个方面,指出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并将相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在《海洋之神8590cn学位授权点预核验专家组评议意见表》(附件9)。

说明:机械学位授权点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前期准备、材料撰写、问卷调查、专家评审等工作环节和时间安排,相关附件另行下发。

5.材料提交

2024年7月10日前,完成预核验工作,并提交以下材料:

(1)《海洋之神8590cn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核验报告》(附件4)和《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2)《学位授权点预核验专家考评表》和《海洋之神8590cn学位授权点预核验专家组评议意见表》原件。

(二)整改工作

学位授权点根据自我核验意见,加强改进工作,对某些方面存在影响研究生培养质量、不适应社会人才需求或不符合我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的问题进行整改,查漏补缺,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六、工作要求

1.合理安排预核验进程 预核验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预核验工作安排,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做法,确保预核验工作有序进行。

2.确保预核验取得实效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预核验过程管理,明确预核验是手段、诊断是目的,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预核验走过场、形式化,确保自我预核验达到预期效果。

3.严格遵守预核验纪律 严明预核验纪律,坚决排除非学术因素的干扰,保证自我核验公平公正。对违反核验纪律和材料作假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4.相关部门全力配合 学位授权点的核验是学校的重要工作,全校相关部门必须全力配合。

工作联系人:张老师 罗老师 联系电话:22862918

附件:

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相关工作的通知》

2.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方案》

3.《关于做好我校机械硕士专业授权点预核验工作的工作方案》

4. 海洋之神8590cn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核验报告

5. 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汇总表

海洋之神8590cn

2024年4月29日

(一审:罗鸿斌   二审:李奎山   三审:程发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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