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课单位:
按照学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进度安排,根据《海洋之神8590cn研究生课程教学与教务管理规定》(莞工研[2019]6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本学期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安排
公共学位课的考务安排由研究生处负责(安排表见附件1),其他课程的考务安排由学位点负责,并报研究生处备案。课程考试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课程结束后的两周内。
二、考试要求
1.学位课程的考试方式统一为考试(含线上考试)。非学位课的考试方式可选择考试或考查,考查可采取笔试、读书报告、实验报告和程序设计等方式。
2.若为线下考试,教师应在考试前两周命制好试题,试卷应命制A、B两套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重复率不超过30%.难易度相当的试题(试卷模版请见附件2),由文印室抽取一套作为当次考试试题,另一套作为补考卷备用。
3.课程成绩评定须采用百分制,默认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若不需要平时成绩,由学位点统一告知研究生处,后台修改,只录入最终成绩。
三.考试组织
1.公共课考试试卷由开课学院安排送至文印室印刷;其他课程由学位点安排送至文印室印刷,开考前将试卷分发至任课教师。
2.任课教师至少于开考前30分钟将试卷带至考场,其他监考教师须至少提早15分钟到指定考场。
3.监考教师须在考前5分钟向学生宣布考场纪律,并进行考试诚信教育。如在考试期间出现异常情况,监考教师应做好监考记录,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巡考员和研究生处(联系电话:22862395)。
4.学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携带研究生证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后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5.各学位点所在学院应安排专人巡考,严肃考风考纪,及时发现和纠正考试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6.学生所选全部课程(以选课系统中的本学期个人课表为准)均须参加课程考试,若无故缺考,成绩记为零分,不得补考。
四.评卷与成绩提交
1.评卷、提交成绩,应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课程考试成绩应登录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录入成绩(http://yjsxxpt.dgut.edu.cn)录入成绩,检查无误后提交,并在线打印课程成绩单,签名后一份交所在学位点研究生秘书。秘书把本学位点所开课程的成绩单收齐,与系统内提交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名、盖学院章,于当学期结束前将一份课程成绩单交研究生处备案。
2.成绩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或补录,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改或补录时,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附材料,经任课教师签字、学位点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研究生处批准备案后,方可生效。
五.教学档案整理
1.若为线下考试课,应按照试卷装订册封面说明装订试卷,并按照课程教学档案册要求装订档案册(附件4);若为线上考试课,请任课教师务必保留考试资料的电子数据等原始记录,并按照课程教学档案册要求装订档案册。公共课的试卷册和教学档案册由研究生处保管,其他课程由学位点保管。
2.若为考查课,应按照非考试课程考核资料封面要求将考核资料装入档案袋(附件5),并按照课程教学档案册要求装订档案册(附件4)。
请各学位点、开课单位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及研究生,并作好相关工作安排。
研究生处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