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新生参加东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18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有关政策的通知》(东府函〔2022〕136 号),为做好我校2023级新生中途参加2023年度东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未在异地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2023级新生,含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二、保险期限

2023年9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共计4个月。

三、缴费标准

41.42元/人/月,4个月合计165.68元/人。

四、参保工作流程

1. 参保学生使用手机登录http://sa.dgut.edu.cn/(学生事务中心移动平台)进行参保申请并完成缴费,操作详情请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请操作指引》(见附件2),参保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17:00。

2. 辅导员使用电脑登录http://sa.dgut.edu.cn/sahManage/a(学生事务中心移动管理平台)进行学生参保申请审核,2023年9月21日12:00前完成审核工作。

工作联系人:黎清旦,联系电话:22861341。

五、其他事项

根据医保局规定,东莞市户籍学生需回村(居)委会参保。学生参保工作一年办理一次,逾期不能办理。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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